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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贵州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录入时间:2007-3-5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0号)和《贵州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黔招考普[2006]4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省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分数线,现通知如下:

一、全省统考专业

1、贵州省美术、设计类统考专业:140分

2、贵州省师范类音乐统考专业:45分

二、校考专业

1、贵州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75分

2、贵州民族学院音乐学专业:60分

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专业:68分

贵州民族学院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50分

贵州民族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67.2分

3、贵州大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60分

贵州大学舞蹈学专业:63分

贵州大学表演专业:72分

贵州大学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78分 (2)管弦76分

(3)键盘78分 (4)民乐74分

(5)电声77分 (6)少数民族歌舞83分

  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2007年的全国高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已由各院校寄送考生本人,各级招生办要及时做好宣传,做好报名工作。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200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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