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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关于2007年硕士生招生简章补充说明
录入时间:2006-9-23      来源: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根据我院的专业特点,对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规定及说明:

    一、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清华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属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公布的各项要求进行报名并保证报名时录入的各项信息都是准确及时的。同时考生必须在《2007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最下端空白处注明所要报考的研究课题(名称和代码)及导师。

二、考试:

1.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复试的考试地点均安排在清华大学进行,外地不设考场。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进入复试。初、复试考试科目详见《2007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中基础理论Ⅰ、基础理论Ⅱ、基础理论Ⅲ、基础理论Ⅳ、专业理论Ⅰ、专业理论Ⅱ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知识;造型基础和专业设计基础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时请考生根据本人所报考的专业携带必备的绘画、设计工具及颜料。)

2.       以非艺术类专业或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进入复试后需加试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

三、学费标准:

我院实行自筹经费制度,“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及“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两个研究方向的学费为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研究方向的学费均为每人20000元/学年。

四、指导教师及具体研究课题查询方式:

请登陆网址:http://www.tsinghua.edu.cn—院系设置—美术学院—招生信息

五、咨询部门及电话: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A区338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院清华大学校园内(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    真:010-62798175

六、 其它:                            

        考生报名后,请随时关注清华大学或美术学院网上公示的最新信息,以便了解相关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http://www.tsinghua.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清华大学主页-院系设置-美术学院-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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