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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考生须获得美术类专业全省统考合格证,无合格证者,将无法参加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文化课计分方式: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以含数学成绩计。
(3)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课成绩。
2、录取原则: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三、2007年考生信息填报:
陕西省考生填报信息:报考代码3333、西安美术学院国标代码10729、陕西省部标代码3333。
艺术文科代码:
绘画01、雕塑02、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03、美术学(美术史论)04、艺术设计05、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06、摄影07。
艺术理科代码:
绘画11、雕塑12、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13、美术学(美术史论)14、艺术设计15、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16、摄影17。
外省考生填报信息: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目录上的代码为准。
四、参考资料:
外省录取计划:不对各省分配计划,按照公式综合分计算方法所得分数,全国排队择优录取。
外省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目录上的代码为准。
2006年外省录取综合分分数线为:67.4分
2006年陕西省录取综合分分数线为:绘画60.06、雕塑60.35、美术教育61.63、美术史论62.57、艺术设计64.30、摄影62.73。
以上为2006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仅作为参考)。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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